(一)离婚处理:若双方能就离婚、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财产分割:因对方重大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要求适当多分。
(三)孩子抚养及赔偿:己方无抚养义务,可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因对方欺诈造成精神损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收集孩子非亲生的鉴定报告、支付抚养费的凭证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