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公证机构:可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二)提出申请:双方共同亲自前往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
(三)准备材料: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草拟好的协议书。
(四)配合审查:公证员审查协议内容和财产权利证明,查问订约情况,当事人配合做完谈话笔录并签字。
(五)完成签名:双方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