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垫付费用治疗并保留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票据,是后续索赔关键。
(二)若肇事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联系保险公司,让其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核实情况后保险公司会依规支付。
(三)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反映,请求协调,促使肇事方支付费用。
(四)若前面方法都不管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把肇事方和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诉讼时提交保留的证据争取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