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订婚非法律上婚姻关系确立,无“离婚”一说。女方订婚当日不想继续,涉及彩礼等财物处理,未办结婚登记,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协商不成可起诉,日常小额赠与无需返还。
法律解析:
在我国,订婚不代表婚姻关系的确立,所以不存在所谓“离婚”。若订婚当日女方不想继续发展,在法律上主要聚焦于彩礼等财物的处理。依据法律,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通常会支持。因此,若男方在订婚时给了彩礼、贵重首饰等财物,可先和女方协商返还。要是协商无果,男方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财物价值、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不过,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赠与,一般被认定为无偿赠与,不用返还。如果在彩礼等财物处理方面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