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有贷款离婚时分割需分情况处理,个人名义用于个人事务的贷款为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为共同债务;共同贷款购买财产协商不成由法院按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中贷款性质决定了离婚时的承担方式。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且用于个人事务的贷款,因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而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贷款,哪怕是以一方名义办理,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对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等财产,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尊重当事人意愿按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通常房产归一方,该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综合房产增值、共同还贷部分等因素确定。如果您在婚姻贷款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