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赔偿情况
1.车辆能修复,保留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按实际修复费用获赔。
2.车辆无法修复达报废标准,参考车辆购买价格、使用年限、折旧率确定实际价值获赔。
(二)其他费用赔偿
1.施救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赔偿。
2.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由法院根据必要性、合理性原则,结合使用时间、费用酌定。
(三)人员伤亡赔偿
事故中有人员伤亡,按人身损害相关规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四)索赔方法
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保留相关证据,先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