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先确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反之可能是个人债务。
(二)共同债务执行:若是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可执行配偶名下财产份额。
(三)个人债务执行:若为个人债务,通常执行债务人个人财产,不能执行配偶名下个人财产,但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部分,同时要保障配偶合法权益,为其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和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