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确实不知情帮忙洗40万钱款不构成洗钱罪,但司法实践中“不知情”需结合证据判定,若被认定主观为过失可能面临调查,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或推定知道是违法资金仍协助则可能构成洗钱罪。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包含主观故意,即要明知是特定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还实施了掩饰、隐瞒行为。所以单纯确实不知情帮忙洗40万钱款,不符合洗钱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不构成该罪。不过在司法实践里,是否“不知情”不能仅凭当事人说辞,要结合具体证据来判定。若被认定主观为过失,虽不构成洗钱罪,但因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可能面临相关调查。要是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或推定知道是违法资金还协助,就会被认定构成洗钱罪,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同刑罚。如果遇到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