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出售一般无需配偶签字,若配偶拒绝配合签字,可通过说明、收集证据、起诉等方式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财产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独立的处分权,所以在出售婚前财产时通常不需要配偶签字同意。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因房产登记等因素,相关部门可能要求配偶签字。当配偶拒绝时,所有权人可先向其说明该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自己有权单独处分。若配偶依旧不配合,所有权人要收集诸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能证明财产为婚前财产的证据。要是因为配偶不签字而无法办理出售手续,所有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财产归属和自己的处分权利,凭借法院生效判决完成出售交易。如果您在婚前财产处分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类似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