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二)准备材料: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等材料。
(三)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相关照片、视频;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警方记录;分居协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四)参与调解与审判: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要积极参与,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