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少女被强奸在法律上的定罪量刑,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分析,以下为你展开介绍:
一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加重情形及量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司法实践中,情节恶劣一般指强奸手段残酷、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多次利用淫秽物品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等。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多人通常指三人以上。
-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公共场所”是指公众进行公开活动的场所,如商场、电影院等。“当众”强调犯罪行为在不特定多数人能够感知的情况下实施。
- 二人以上轮奸的。轮奸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这里既包括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这种情形本身,也包括奸淫行为直接导致幼女身体受到伤害等后果。
-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其他严重后果”一般包括被害人因被强奸而精神失常、自杀等。
特殊情况
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认定需要严格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