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下内容操作,可顺利提交离婚起诉书:
(一)确定管辖法院。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就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处理特殊情形。若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离婚起诉书时,要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