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分情况,双方均为机动车时,先由交强险赔偿对方,不足部分各自承担50%;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时,机动车先用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机动车承担60%,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40%,损失小也可协商互碰自赔。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不同主体适用不同赔偿规则。当双方均为机动车时,交强险先发挥作用对对方进行赔偿,这是为保障事故中对方的基本损失能得到及时赔付。赔偿不足的部分,双方平等分担责任,体现公平原则。而当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时,考虑到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交通中的相对弱势地位,机动车一方要多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即超出交强险部分承担60%。若双方损失较小,协商互碰自赔能提高处理效率,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在交通事故赔偿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赔偿责任划分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清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合理解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