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的情形多样,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订立遗嘱。不同情形的无效原因及解决措施如下: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立遗嘱无效。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准确表达意愿并承担法律责任。解决办法是在立遗嘱前确认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非真实意思表示,如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订立遗嘱应确保遗嘱人是在自由、自愿且清醒的状态下表达意愿。建议订立过程可录音录像,保证遗嘱真实。
3.伪造或篡改的遗嘱无效。要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增强遗嘱效力。
4.遗嘱处分无权处分财产部分无效。立遗嘱前应明确自身可处分财产范围,避免处分他人财产。
5.未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可致部分无效。立遗嘱时需考虑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权益。
6.遗嘱形式不符法律规定无效。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订立遗嘱,如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