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为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产归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出资但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财产的界定和分割有明确规定。一方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完全是出资方在婚前的个人行为和财产投入,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合理合法。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共同贡献,所以离婚时产权归登记方,不过要对另一方补偿。一方出资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通常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应按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大家在婚前房产这方面有困惑,不知道如何处理相关事务,可以随时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