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欠款通常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偿还义务,离婚时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所以在结婚前,可通过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等方式了解对方债务情况,避免婚后不必要纠纷。
(二)若婚前欠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债权人可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要保留好资金流向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证明款项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