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离婚进程,可尽量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准备充分证据和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等问题导致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
(二)第一次起诉被法院判不准离后,原告要注意等待六个月期限,期间可收集新的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若涉及公告送达、鉴定评估等程序,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以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拖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