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能证明取得利益有合法依据的证据,如基于合同关系、无因管理等。若涉及交易,保留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利益是正常交易所得,并非无合法根据获利。
(二)仔细审查原告的证据和主张,若发现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在答辩中明确指出。
(三)积极参与诉讼,按时提交答辩状,在庭审时清晰阐述自身观点和证据,对原告主张进行反驳。
(四)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委托律师代理,借助律师的专业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此条明确了不当得利的构成及除外情形,为上述维权方式提供了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