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质方面:依靠工作稳定收入,保障子女衣食住行、上学、看病等费用。当收入不足时,先和另一方友好协商抚养费分担。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双方经济情况等作出判决。
(二)精神方面:多花时间陪伴子女,给予关爱,用正确价值观引导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教育权利保障:重视子女教育,关注其学业进展,留意他们心理和情感变化,及时给予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