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离婚,在双方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协议离婚,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在冷静期内不要反悔,冷静期届满后及时申领离婚证。
(二)若双方矛盾较大,无法协议离婚而选择诉讼离婚,要尽可能收集对方出轨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提高第一次起诉判离的几率,避免二次起诉延长离婚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