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明确自身案件适用程序,若想尽快审结可关注是否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不要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三)若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可能延长时间的情况,要做好时间规划和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