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挪用公款罪,应尽快停止挪用行为,避免继续扩大犯罪数额。主动与单位沟通,争取单位谅解,积极退还挪用的公款。
(二)若构成贪污罪,要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