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征地补偿一般无“租金”概念,征收前土地已出租的按租赁合同算租金;征地致合同无法履行,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担责,征收方应将归承租人的补偿及时支付。
法律解析:
征地补偿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通常不涉及“租金”。当土地在征收前已出租,租金的计算依据租赁合同约定。若征地使租赁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依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承租人可主张出租人赔偿实际损失。并且,征收方给予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若归属承租人,应及时支付。如果在征地补偿和租赁关系方面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