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知合同诈骗而获利需区分情况处理,不知情且无过错属善意取得,一般无返还义务但需证明善意;事后得知应及时联系司法机关,能区分财物则返还诈骗所得,无法区分可能返还全部获利,拒不配合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保护无过错的获利方。若确实不知合同诈骗且主观无过错,获利为善意取得,在财物应返还被害人时,获利者通常无返还义务,但要证明自身善意。若事后知晓获利源于合同诈骗,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被害人权益角度,应及时联系司法机关并配合调查。能区分获利财物与诈骗所得的,仅返还诈骗所得;无法区分时,为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可能需返还全部获利。若拒不配合或隐瞒获利情况,司法机关有理由认定其有主观故意,进而使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果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