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诉讼时效
为避免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及时关注权利状况,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若可能超过时效,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以中断诉讼时效。
(二)对于审理期限
原告在选择诉讼程序时,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加快案件审理。若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长期诉讼准备,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必要材料。上诉案件也需及时提交上诉状及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