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冻结法院获取执行文书了解冻结原因,若为诉讼保全被冻结,与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促其申请解除冻结,也可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申请解冻。
(二)若是因执行生效判决被冻结,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完成后要求法院解冻。若认为冻结有误,如法院误冻,可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供证据,法院会审查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