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20万且进行非法活动,鉴于已属情节严重,应做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心理准备,同时可主动自首、立功、退赃退赔,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挪用公款20万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时也应积极采取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措施来争取更有利的量刑。
(三)在整个司法过程中,要如实陈述挪用时间、是否归还、造成损失等情节,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