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提前检查各项材料是否有缺失或错误,如离婚判决书、协议书等文件的内容是否清晰准确。
(二)协议离婚时,要尽快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避免拖延影响后续流程。
(三)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和析产登记手续时,按房管局规定的时间前往,准备好所需费用。
(四)领取新房产证后,仔细核对证上信息是否正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