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主动全部归还诈骗所得的八千块,这能认定为退赃行为,为从轻量刑创造条件。
(二)若有其他可以证明自身有从轻情节的情况,比如自首、立功等,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三)可以选择认罪认罚,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从轻量刑的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