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以及用于非法活动,挪用20万属数额较大,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在提起公诉前退还挪用资金,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最终量刑要综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赔情况等因素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