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监控拆迁补偿需区分所有权情况,私有监控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公共监控由拆迁实施单位与管理部门协商按成本价或评估价补偿,被拆迁人可要求出示补偿方案和评估报告,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拆迁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当监控为个人或企业私有时,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综合考虑重新购置设备及安装费用和设备折旧,能合理弥补被拆迁人的损失。而对于公共监控,由拆迁实施单位与管理部门协商按成本价或评估价补偿,体现了对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合理处理。补偿方式多样,保障了被拆迁人的权益。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方出示补偿方案和评估报告,这是其了解补偿依据的合法权利。若对补偿有异议,通过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为被拆迁人提供了合法的救济渠道。如果您在监控拆迁补偿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