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及时确认对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情况,留存好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财产损失照片等。
(二)核实自己的电动车是否购买了交强险。若有,联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
(三)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并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此条虽针对机动车,但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逻辑可类推适用于电动车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