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女方在孕期若想协议离婚,要和男方就离婚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三十日冷静期过了,双方再去申请发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若协议不成,女方可向法院起诉。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收集男方出轨证据,像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法院会先调解,若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还能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协议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