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悉保险事故已发生且能确定义务人时,就要留意三年的诉讼时效,应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在时效内提出索赔诉求。
(二)对于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也要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且确定义务人后,注意五年的诉讼时效,可提前规划主张权利的时间。
(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尽快收集和保留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