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人有权自主处置财产,女儿不能因未获家产拒绝赡养父母,双方可协商解决分歧,协商不成父母可通过调解或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自主处分权,可自行决定是否将家产给予女儿。同时,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为未获得家产而免除。若女儿因未获家产不愿赡养,父母可先与其协商,强调赡养义务的法定性。若协商无果,父母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等。若女儿觉得父母财产分配不公,可与父母沟通,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法律既保障老人受赡养的权利,也保护公民财产处分权。遇到此类问题,双方都应依法行事,理性解决。若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