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符合返还彩礼条件。若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却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其中生活困难指靠个人和离婚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二)能协商一致时,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协议中明确彩礼返还等事宜。
(三)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主张彩礼返还,由法院结合事实和法律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