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精神损害认定的证据类型多样,各有其作用。当事人陈述可让法官了解受害人精神痛苦感受,书证中的医院诊断证明等能证实侵权行为引发的精神障碍,证人证言辅助证明精神损害,视听资料直观呈现侵权现场和受害人精神状态,鉴定意见科学评估精神受损程度,间接后果证据则从侧面反映精神损害影响。
为更好地进行精神损害认定,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受害人及时、准确地描述自身精神痛苦,详细记录日常感受。
2.尽快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检查,获取相关诊断证明和病历。
3.寻找目睹侵权过程或了解自身精神状态变化的人提供证人证言。
4.保存好侵权现场视频、自身精神状态异常的录像等视听资料。
5.申请专业精神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获取科学的鉴定报告。
6.收集因精神痛苦导致工作业绩下降等间接后果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