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婚姻无效情形,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婚姻无效。
(二)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等待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判决。
(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时,可在法院参与下进行调解;若调解达成协议,法院会另行制作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