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仔细对照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法定条件,判断17岁嫌疑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二)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证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关证据,如病情证明、悔罪表现材料等。
(三)由嫌疑人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
(四)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查,如实提供信息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