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若遭遇电信诈骗,无论金额多少都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方便后续调查。
(二)对于企业和机构,应加强员工防诈骗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和风险预警机制,避免因诈骗遭受损失。
(三)公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信息和承诺,不随意向不明账户转账汇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