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私自挪用公款450万,应尽快主动向有关部门坦白情况,配合调查,如实交代挪用的具体情况,包括用途、时间等,争取从轻处理。
(二)积极退还挪用款项,如文中所述已退还,这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行为的恶性和危害,对量刑有利。
(三)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款项挪用并非出于恶意,未造成严重损失等相关证据,在法庭上进行合理的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