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提供互联网相关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时,仔细核实对方是否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不轻易为不明身份或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对象提供帮助。
(二)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对业务合作对象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风险评估,避免因疏忽导致单位陷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若发现可能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