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若涉及非法吸收存款罪,应及时停止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主动认识错误,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罚。
(三)单位应妥善处理吸收来的资金,若资金用于合法经营等可说明情况,争取在量刑时得到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前款规定的行为,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