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起诉离婚无财产分割,需准备50元至300元诉讼费用并在起诉时预交。
(二)若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不超过20万元,除基本的50元至300元外无需额外缴费;若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0.5%缴纳费用。
(三)若最终败诉,需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自承担数额。
(四)若以调解结案或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