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方购买并取得产权的私房,离婚时一般不分割;若婚后有修缮等使房屋增值,增值部分可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一方购买且取得产权的私房,因其购买行为发生在结婚登记前,属于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不过,若婚后对房屋进行了修缮、装修、重建等操作,使得房屋增值,这部分增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一般是均等分配,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双方共同投入与付出的体现,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具体补偿可按“共同还贷部分补偿款=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房屋购买价及全部税费×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2”的方式计算。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