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执行法院查明肇事者存在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情况,像隐藏、转移财产这类行为。
(二)让执行法院的承办人撰写拘留审批呈报表,经院长批准后,作出拘留决定书。
(三)司法警察凭借拘留决定书把肇事者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看管,拘留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四)若在拘留期间肇事者承认并改正错误,法院可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五)若肇事者确实无履行能力,不能对其进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