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可由父亲抚养。母亲应注意自身身体和抚养义务履行情况,父亲若认为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要收集相关证据。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争夺抚养权时,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优先考虑情形,需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如医院的绝育手术证明、子女长期生活环境的证明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要与子女充分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抚养权归属协议,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