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请求解除合同,按非财产案件标准收费,一般每件交50元至100元,当事人可提前知晓此标准,做好费用准备。
(二)除解除合同外涉及财产争议的,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等,当事人要准确计算自己的诉讼请求金额,以便预估费用。
(三)法院会在立案时核算准确诉讼费数额,当事人需按规定在指定期限内缴纳,要留意法院通知的缴费期限,避免逾期。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