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前期明确细节。借贷双方要对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协商一致,并且用书面形式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条,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
(二)合理约定利息。若约定利息,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保护。
(三)保留交付证据。出借人按约定提供借款,银行转账要保留转账凭证,交付现金可让借款人出具收条。
(四)按时还款与追讨。借款人需依约按时还款,若逾期未还,出借人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凭借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