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认为遭遇打款后不发货欺诈,要尽快收集各类证据,像打款凭证能证明资金流向,沟通记录可体现交易约定与对方承诺等。
(二)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准确地描述事情经过,提供所收集的证据。
(三)了解当地关于诈骗罪的具体立案数额标准,因为各地区会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三千元至一万元幅度内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